用“心”扶起跌倒干部

2019-06-28 16:55:00来源:大众网作者:韩见海

  近期,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力度,让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,从“有错”变“有为”,从“落雁”变成“领头雁”,取得良好效果。

  但也不可否认,仍有一些干部因不能正确对待所受处分,有的背上沉重的心理包袱,“心有千千结”;有的自暴自弃,“破罐子破摔”;有的所在单位对受处分干部的信任度低,人为贴上“标签”……对此,笔者认为,对这些有意无意“跌了一跤”的干部,组织应带着百分之百的责任和诚意,拿出同志和亲人的“亲切劲儿”,用“娘盼儿归”的最大“慈心”把他们扶起来,使其知错悔错,调整心态,放下包袱,轻装前进。

  水必有源,木必有根。探究受处分干部的心理,他们主观上大多觉得自己被处分既愧对组织,同时也感到是件不光彩的事,会影响自己的前途、家人家族的声誉,由此羞愧感越来越重,心结越系越紧,久之形成了包裹严实而又不能触碰的内心的“痛”。

  心病还需心药医。对此,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和管理工作除了做好核对事实、听取辩解的常规工作外,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工作全过程。要树牢精准思维,因人施策、对症下药,有意识地结合受处分人员的成长经历、犯错原因、所担心和关心的问题等因素,找准思想政治工作的最佳切入点,水到渠成地化解他们的思想顾虑、心理负担,激发其认真悔过的决心和开始新生活的信心。应将党性教育和亲情教育结合起来,做到以诚相待,真正把回访教育和管理工作做到点子上、做进心坎里。

  惩前是为了毖后,治病是为了救人。在打开受处分人员“心结”的同时,还要充分考虑其“出路”问题,使他们的“心”能落底,而决不能一处了之、置之不理。对此,一些地方在制度机制层面已有务实之举,比如,2018年8月山东省纪委、省委组织部印发的《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容错纠错的办法(试行)》规定:按照“第一种形态”处理的,除特殊规定者外,在党风廉政考核、年度考核、综合考评、评先评优、干部选拔任用、职级职称晋升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以及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等方面不受影响;按照“第二种形态”处理的,对影响期满、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不受影响,该使用的大胆使用。这些组织为干部担当的“用心”“贴心”举措,可以说使受处分处理干部看到了光明、重树了信心,也必然会激发他们为事业担当的精气神。

  现实中,应进一步加大制度机制落实力度,在思想上疏导激励,在生活上关心爱护,积极营造受处分人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。影响期满后,只要悔错改错态度好、工作实绩和能力突出、干部群众认可度高,就应及时做出正面鉴定,使他们感受到组织信任,再次交任务、压担子,让他们继续为党积极工作,消除“障碍”再出发。(日照市五莲县纪委监委 韩见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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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魏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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